《攀枝花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创新体系与科技人才科 发布时间:2026-02-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6年1月28日,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攀枝花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攀枝花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 号)、《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川科政〔2025〕10 号)相关要求,破解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财政购置科研仪器重复采购、长期闲置、对外共享渠道不通畅等问题,盘活全市财政科技资源,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主体研发检测成本,提升全市科技资源使用效率,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攀枝花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适用范围与基础定义。要求各级财政资金、国有资本购置,单台(套)价值 20 万元及以上,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必须面向全社会开放;单台(套)价值 20 万元以下、非财政、非国有资本购置仪器,自愿择优纳入开放共享。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构建多部门协同管理体系,明确有关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开放共享与对外服务:规范仪器入网、运营、收益、知识产权的全流程。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结果应用:建立奖惩闭环管理机制,制定考核实施规则、激励惩戒措施促进仪器开放共享。
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解释主体、实施起止时间与有效期,统一全市仪器共享管理执行标准。
三、主要特点
一是源头管控存量增量。通过新购仪器强制查重减少财政重复投入,同步强制财政类大型仪器对外开放,兼顾增量管控与存量盘活,降低企业创新硬件成本。
二是多级协同治理权责清晰。构建市级多部门统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管理单位主体负责的三级管理体系,压实各方共享工作责任。
三是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既设置财政支持、项目申报等正向激励,又配套通报整改、信用惩戒、项目限制等刚性约束,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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