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信息公开指南》。我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信息公开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指凡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一)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点、局领导姓名及简介,局属各科室职能、负责人姓名、科室设置情况、联系方式等;
(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
(三)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决定;
(五)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八)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基本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
(九)重要的人事任免信息;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局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局机关申请获取。局机关各处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对本处室申请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的提交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列方式之一向我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1.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局办公室当面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以上方式进行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 申请的办理和答复
我局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务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依法不属于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公开形式
对于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的形式。还将通过简报、广播电视媒体、公告栏等设施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四、公开时限
公开政务信息产生后,局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0天内,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局机关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其余信息半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局机关不再继续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局办公室查阅。
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2号
邮政编码:617000
工作电话:(0812)3333482
工作信箱: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箱
六、工作时间
8:30 - 11:45,15:00 - 18:15(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