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7-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做好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勤政廉洁,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攀组通〔202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
二、考核对象
根据公务员管理权限和市委组织部的委托,考核对象包括:本部门管理的公务员、市委管理的职级公务员(不含领导班子成员)。
三、考核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一)德。主要考核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情况。
(二)能。主要考核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公共服务、沟通协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三)勤。主要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出勤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重点工作任务、阶段工作任务、日常工作任务、领导交办任务的完成数量、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
(五)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按“月小结、季考核”的考核周期实施。结合考核对象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核内容进行综合量化考评。
(一)设定考核指标。平时考核指标包括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加减分指标。
共性指标:根据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出勤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对“德、能、勤、廉”等设定统一的考核指标。人事科负责提出共性指标,报局主要领导审定。上级对“德、能、勤、廉”作出新的要求的,应及时对应调整共性指标。
个性指标:结合机关各科室及其岗位的职责、工作任务等情况,对“绩”设定个性化的考核指标。各科室根据局年度工作部署计划、重点工作清单、工作责任清单等,于每季度前提出本科室及其岗位的季度考核指标,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月。考核指标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交人事科备案。市委组织部委托考核的市管干部的个性指标,由个人提出考核指标,报局主要领导审定。一个考核周期内,因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发生变化需调整考核指标的,应在量化考评前将调整后的考核指标按前述程序报批备案。
加减分指标: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加减分指标。指标总体与局机关目标绩效奖二次分配办法确定的加减分指标衔接对应,由人事科商办公室提出,报局领导班子审定。
(二)综合量化考评。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实行百分制,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10分、绩40分、廉10分,各项内容对应“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标准进行量化考评。加减分指标各10分,依据加减分标准进行考评。三项指标合计得分为综合量化考评分。
(三)评定考核结果。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综合量化考评分85分以上的评定为“好”,70—84分的评定为“较好”,60—69分的评定为“一般”,59分以下的评定为“较差”。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在局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合全市目标绩效管理季度考核,本部门被考核为A类、B类的,“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被考核为C类的,“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35%以内。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小结。考核对象对照职责任务、考核指标,每月末对本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攀枝花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平时考核评鉴情况表》。每季度末填写《攀枝花市科技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自我评分。
(二)量化考评。每季度末对被考核公务员开展量化考评,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加减分指标的合计得分为被考核公务员的季度考评分。
1.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的考评。对被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开展量化评分,包括被考核公务员自评、科室负责人评分、分管领导评分、主要领导评分四项,其中,被考核公务员自评分占10%,科室评分占20%,分管领导评分占30%,主要领导评分占40%。对四项评分进行加权平均,统计公务员季度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的量化评分。市管职级公务员的量化评分包括个人自评和主要领导评分两项,各占50%。
2.加减分指标的考评。每季度末,各科室填写本科室公务员加分情况表,并附相关依据材料交人事科。办公室、人事科依职责提出各科室的减分情形。人事科汇总各科室的加减分情况,报局领导班子评定公务员的加减分指标。市管职级公务员的加减分指标自评情况由主要领导审定。
(三)审核评鉴。分管领导每季度末对分管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并根据量化评分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市管职级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情况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并根据量化评分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局领导班子根据量化考评情况研究审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
(四)结果反馈。分管领导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对平时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其年度考核结果可以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公务员,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季度考核无“好”等次者,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二)强化激励和约束。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较好”等次的,按规定发放平时考核奖。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
七、相关事宜
局机关公务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接收单位未开展平时考核的,由局机关进行平时考核,以向接收单位了解的工作表现情况、征求的考核等次意见作为量化考评的主要依据。
局机关公务员被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安排交流锻炼的,协商培训组织单位、专项工作管理单位、交流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根据日常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公务员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公务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其处分、调查期间的平时考核依照《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分工。党组书记负总责,机关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实施,人事科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局党组要及时研究解决平时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问题,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力戒形式主义。要认真落实考核方法、程序、要求,提高平时考核工作的质量,客观公正准确评定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表现,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不断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机制,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完善量化考评体系,推进平时考核的科学化精准化,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
九、其他
(一)此方案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动态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附件:1.《攀枝花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平时考核评鉴情况表》
2.《攀枝花市科技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
3.《攀枝花市科技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加减分情况表》
附件1:
攀枝花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平时考核评鉴情况表
( 年 季度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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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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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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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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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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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及职务/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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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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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月 小 结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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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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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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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评鉴等级建议 |
好□ 较好□ 一般□ 差□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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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领导班子) 评鉴等级建议 |
好□ 较好□ 一般□ 差□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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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 评定结果 |
好□ 较好□ 一般□ 差□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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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结果反馈 |
同意□ 其他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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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 等次或不参加考核 情况说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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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科技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 2022年第( )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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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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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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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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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核要素 |
考核内容 |
评价等次及对应分值 |
评价标准 |
个人 自评 |
科室 评分 |
分管领导评分 |
主要领导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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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 指标 (60分) |
德 (20分) |
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情况 |
好 (17—20分) |
自觉主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主动完成领导交办事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民道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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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14—16分) |
能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领导交办事项较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民道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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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12—13分) |
不主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一般;基本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基本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行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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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 (12分以下) |
较少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较差;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行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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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素 |
考核内容 |
评价等次及对应分值 |
评价标准 |
个人 自评 |
科室 评分 |
分管领导评分 |
主要领导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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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20分) |
主要考核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公共服务、沟通协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
好 (17—20分) |
积极学习钻研,精通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政策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沟通协作;公文写作水平高,工作执行力强;善于调查研究,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强;工作应急处置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无差错、漏办事项,至少有1项重点工作受到肯定或表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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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14—16分) |
主动学习,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能力;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处理能力,工作执行力较强;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工作应急处置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无差错、漏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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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12—13分) |
学习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深入,政策业务水平一般;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能力一般;具备基本的公文写作、处理能力,工作执行力一般;不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处理问题的能力一般;工作应急处置能力一般;完成领导交办事项不及时,完成重点工作有失责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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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 (12分以下) |
政策业务水平、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能力、公文写作、工作执行力、调查研究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较差,不适应工作岗位能力要求;完成领导交办事项有抵触情绪,出现因失责失误引发的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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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素 |
考核内容 |
评价等次及对应分值 |
评价标准 |
个人 自评 |
科室 评分 |
分管领导评分 |
主要领导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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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10分) |
主要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出勤情况 |
好 (9—10分) |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自觉加班;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工作作风好;严格遵守考勤纪律,无迟到、早退或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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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7—8分) |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较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践行群众路线,比较实事求是,工作作风较好;遵守考勤纪律较好,无迟到、早退或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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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5—6分) |
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工作不积极主动、不认真负责;基本能够践行群众路线,工作作风一般;基本遵守考勤纪律,存在迟到、早退或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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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 (4分以下) |
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愿承担工作任务,工作不认真,推脱责任;不践行群众路线,工作作风较差;不遵守考勤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个月出现3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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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素 |
考核内容 |
评价等次及对应分值 |
评价标准 |
个人 自评 |
科室 评分 |
分管领导评分 |
主要领导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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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10分) |
主要考核忠于职守、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
好(9—10分) |
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强,严格依法办事,群众反映好,无不良反映和群众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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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7—8分) |
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较强,依法办事,群众反映较好,无不良反映和群众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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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5—6分) |
不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偏差;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基本能够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办事,群众有不良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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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4分以下) |
不参加党风廉政教育,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廉洁自律,有违规违纪行为;不依法办事,群众有不良反映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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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核要素 |
考核内容 |
评价等次及对应分值 |
评价标准 |
个人 自评 |
科室 评分 |
分管领导评分 |
主要领导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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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 指标 (40分) |
绩 (40分) |
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重点目标任务、日常工作、领导交办任务数量、质量及效率等情况 |
好(35—40分) |
正确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出色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考核指标,工作效率高、成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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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28—34分) |
正确履行职责,担当作为,按要求完成所有工作任务,较好完成考核指标,工作效率较高、成效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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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20—27分) |
基本做到正确履行职责,基本按要求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完成考核指标,工作效率和成效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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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19分以下) |
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能按要求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未完成考核指标,工作效率和成效较差。 |
附件3:
攀枝花市科技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加减分情况表
填报科室: 2022年 季度
加分项 |
加分情形 |
加分依据材料 |
1.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单位争取到年度目标考核加分的,每项加2分;对配合科室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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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的,每件次加2分,对配合科室加0.5分。工作得到分管领导肯定批示的,每件次加1分,对配合科室加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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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思路举措,对推进重点工作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重要贡献的,1条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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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单项工作获市级部门表彰表扬的,每次对主要责任科室加1分,对配合科室加0.5分;单位获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表扬的,每次对主要责任科室加2分,对配合科室加1分;单位单项工作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表扬的,每次对主要责任科室加3分,对配合科室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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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单项工作获市级部门表彰表扬的,每次对表彰表扬本人加分1分;个人获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表扬的,每次对表彰表扬本人加分2-3分;个人单项工作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表扬的,每次对表彰表扬本人加分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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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编写工作动态信息被局网站采用的,1条加0.1分,被省级部门以上网站采用的,1条加0.5分;被市级报刊采用的,1条加1分,被省级以上报刊采用的,1条加2分;市委、市政府约稿信息(《每日要情》《每日政情》)被采用1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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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调研成果(含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的各类调研报告、市级部门各类征文等)获奖,每次对相关人员加1分;被市领导批示表扬的,每次对相关工作人员加2分;调研成果(含调研报告、论文等)在省级部门以上获奖,每次对相关人员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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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
减分情形 |
减分依据材料 |
1.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的,1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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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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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会议的,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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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工作失职,对单位推进工作任务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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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导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被扣分的,1项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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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因个人作风纪律问题,被管理服务对象投诉的,每件次扣1-2分;被相关部门问责的,每件次扣2-5分;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件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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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完成工作信息简报任务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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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同一事项加减分在年内只计1次;2.加减分项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评的,据此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相应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