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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发布 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0-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 刘开雄、吴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6日发布通知,允许同一境外主体在QFII/RQFII和直接入市渠道下的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资金账户之间可以直接划转,同一境外主体通过上述渠道入市只需备案一次。此举将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下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项下的债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可以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通过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只需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或者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次等。

近期,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已取消了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以及QFII/RQFII额度限制。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QFII、RQFII、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种渠道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同渠道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政策原则上基本趋同。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优化管理措施,实现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