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司法部 发布时间:2021-1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军委政法委综合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网上国家安全专题法律知识竞赛,推送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资料等,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基层法治宣传活动,突出非传统安全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普法教育。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充分运用网络课堂、学法考试等多种载体渠道,强化考查考核,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通过网上课堂、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网上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青少年从小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三)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加深社会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增强对非传统安全的认识,促进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职能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作为重点任务,列入重要日程。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认真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要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力戒形式主义。
(三)确保宣传效果。要充分运用各级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发挥全国各级普法网站、两微一端和普法新媒体矩阵的优势,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结合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各地各部门请于4月20日前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报全国普法办。
联系人:胡振毅 孙冉010-65152295
邮箱:wenhuachu@moj.gov.cn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