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创新体系与科技人才科 发布时间:2019-10-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金融工作力度的建议》(第2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指导,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促进企业发展”的建议
2017年,我市出台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发展的意见》(攀府发〔2017〕23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科创企业的目标、方法,其中明确要求银行机构大力拓展支小再贷款业务,并由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对贷款流向进行密切监控,确保支小再贷款全部投向小微企业。为落实好《意见》,相继出台了《攀枝花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特色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攀枝花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攀枝花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支持科创、节能环保、绿色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年来,我市着力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一是建立了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科技金融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构建了银政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三是成立了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与3家商业银行和1家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开发了“专利宝”、“创业通”等一系列融资产品;四是积极推动银企对接,通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科技金融培训、金融对接会、“融资项目路演”等活动,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五是积极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和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截至2018年底,全市实现科技贷款12820万元,其中专利权质押贷款5730万元,商标权质押贷款500万元,科技信贷1300万元。我市16家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2家科技型企业在三板市场直接融资5290万元。
二、关于“建立专门基金,为科技金融的发展注入活力”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和四川省科技与金融结合特色试点城市建设,今年2月,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弋鹏飞带队,科技、金融、财政等相关单位组成调研组,赴成都、遂宁、乐山等市州进行科技金融专项考察。考察结束后,经认真研究,市科技局起草了《攀枝花市双创投资引导基金组建方案》,拟建立攀枝花市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和科技信贷风险池,鼓励创新创业和科技风险投资。目前,该方案已报市政府供研究决策,将结合地区财力和实际情况适时出台。
三、关于“完善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管理办法”的建议
今年5月,市科技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已启动《攀枝花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制度暂行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和《攀枝花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另一方面,根据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18〕71号)以及省财政厅等10部门《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5号文),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贴管理办法》《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办法》等配套扶持政策,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我市科技金融发展迈出了第一步,但当前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支持引导企业主体创新发展壮大,努力达到银行融资条件;强化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宣传力度;积极搭建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助推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合作;用足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各项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加强科技类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加大银行机构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的考核力度,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