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宣传、综治、精神文明、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办公室:0812-3333482
二、人事科
拟订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自然科学研究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科技创新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人事科:0812-3324635
三、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
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牵头推进全市创新创业工作。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金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提出对外科技合作重点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援外与国际科技援助相关工作。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有关科技博览展会参展推广的组织协调工作。
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0812-3324633
四、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研究提出相关领域创新平台布局建议并参与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同做好科技促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拟订科技促进生物医药、文化旅游、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社会民生领域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牵头推动清洁能源、特色生物、康养产业等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普及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市级科普基地的认定、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0812-3324641
五、产业科技促进科
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协同推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工作。牵头组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和认定,承担科技孵化载体建设管理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拟订推进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科技支撑计划,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编制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提出工业领域创新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参与实施。研究提出科技安全重大任务建议并推进实施,承担科技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工作协调机制和科技保密、国防动员领域科技有关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科技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
产业科技促进科:0812-3324233
六、创新体系建设与科技人才科(外国专家服务科)
承担统筹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县(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工作,指导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统筹拟订科研机构规划布局和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创新绩效管理。承担中央、省属在攀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协调工作。承担统筹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负责创新平台(基地)认定管理。负责协调在攀全国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管理和科研条件保障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组织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高层次科学家、团队吸引聚集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外国人来攀工作许可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等工作,提出重大科技人才任务布局建议,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承担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省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推荐组织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创新体系与科技人才科:0812-3339077
七、资源配置与政策法规科
拟订全市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并督促实施,统筹拟订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有关工作。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承担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拟订重大科技政策并督促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统筹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提出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预算总规模及方向结构比例建议,参与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市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科技计划管理制度规范,承担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监管机制相关工作。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牵头提出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组织推进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对接省委科技委员会及办公室有关工作。
资源配置与政策法规科: 0812- 3332688